幼年勤奋好学,青年时代研究经史、文学卓有成就,后随父离乡就读于奉天法律专科学校。毕业后,先后任辽阳辽源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奉天高等检察厅检察长、直隶高等检察厅首席检察官,曾赴日本考察司法。

1950年初,回湖北武昌,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爱国民主人士给予参事职务。1954年病逝于武昌,享年65岁。[1]

贵州省书法家

朱树声,贵州贵阳人。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贵阳市政协书画作品展中,书法“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获二等奖;书法入选兰亭雅韵•第二届北兰亭书法电视大赛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大赛和中日联展中展出,其中有不少作品获奖并被收藏,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书画大展)中又被文化部列入精品收藏。

个人介绍

朱树声(1889--1954年),派名志桐,字韵生,竹山县擂鼓台人。

1936年,任江苏省高等法院院长。任江苏高等法院时,国民政府制造震惊中外的“七君子”案,朱树声毅然宣判七君子“爱国无罪,予以释放”。抗日战争时期,调任行政法院评事兼国防部中将军法官。战后破“司法官回避本籍”例,任湖北高等法院院长。淮海战役后,即辞去湖北高等法院院长职务,以行政法院评事名义迁居广西柳州。1949年,出任司法行政部常务次长。重庆解放前夕,国民政府:将其家属送往台湾,并再三电邀他离渝飞台,朱不为所动,并嘱所属坚守岗位,妥为保护全部物资及重要文件档案,等待解放。

个人经历

1950年初,回湖北武昌,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爱国民主人士给予参事职务。1954年病逝于武昌,享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