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龙(1890~1926年),原名吴寿昌,福建人。民国15年晋升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第一游击支队司令,负责汀州八县的“剿匪”军事。“为官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爱民如保赤子,体贴入微。”

基本介绍

吴德龙(1890~1926年),原名吴寿昌,福建清流县梦溪里(今罗坊乡)左拔村人。

清光绪十六年出生,吴德龙9岁入私塾读书。15岁入纸厂当学徒,学会做土纸的全套技术。后来又学过打铁,当过挑夫,还曾到戏班学演戏。民国7年(1918年)8月,入闽作战的广东护法军路过梦溪,吴德龙和同村一好友弃农投军。他加入护法军后,能吃苦耐劳,英勇作战,得到上司赏识重用,民国10年(1920)即升至营长,转战在闽西粤北一带。民国15年(1926)晋升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第一游击支队司令,负责汀州八县的“剿匪”军事。同年12月,十七军军部从福州发来紧急通知,要吴德龙“赴榕议事”。他星夜起程,赶赴南平乘船,航行不足半小时,翻船沉没,30多名乘客全部遇难。清流知事闻噩,赶抵南平设灵堂悼念,十七军军部也派人参加追悼会。会后,将遗体运回其出生地左拔村安葬。吴德龙在旧式军队当军官多年,能保持其劳动人民的本色。他严肃军纪,不许下属欺侮百姓。其部队驻防明溪县时,他还亲自参与兴修水利。民国15年(1926),吴德龙因公到连城县,该县知事送他银元1000元,被吴当面拒绝,并严斥这种不正行为。清流知事邹含英曾给吴德龙送一对联:“为官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爱民如保赤子,体贴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