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使用率的计算
良种使用率=(∑调查的直播造林使用良种面积/∑调查的直播造林总面积)×100%
良种使用率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 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
为加快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2009年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和国家林业局从2010年起开展了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现将2010—2011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政策
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主要是通过对林木良种生产和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降低良种生产使用成本。同时,完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林木良种补贴制度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强林惠农、突出重点、政策公开”。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包括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补贴。一是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补贴对象是经国家林业局认定的全国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标准为: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培育、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设备购置费用。二是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补贴对象是国有育苗单位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补贴标准: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2011年,为做好整合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对油茶、核桃、油橄榄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5元。补贴资金主要对国有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树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每个试点省区市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育苗单位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2个。享受补贴的良种苗木必须实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的限价销售。
二、进展情况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情况。2010-2011年,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试点任务面积共68.4万亩。截至2012年3月底,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2010年度的补贴资金已全部支出;2011年度的补贴资金支出9004万元,存在结余的有山西、内蒙古、安徽等1O个省区。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都按照作业设计进行了施工,并加强了对良种基地的水、肥管理以及病虫害防治等。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情况。2010年林木良种苗木试点范围包括22个省区市和黑龙江森工集团的国有育苗单位,试点任务为5亿株良种苗木。201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区市,试点任务为3.2亿株良种苗木,其中培育木本油料良种苗木1.2亿株。截至2011年4月底,2010—2011年度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试点国有育苗单位。目前,2010年度试点任务已完成98.1%,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个别试点省区培育2—3年生的苗木,因此2010年的培育任务预计到2013年全部完成。2011年度试点育苗单位已培育良种苗木3.12亿株,达到任务量的97.5%,其中培育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树种良种苗木1.28亿株,达到任务量的106%。苗木培育全部采用了良种和育苗新技术,出圃苗木质量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各试点省区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山西、湖南等省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成试点领导小组,辽宁、吉林等省林业主管部门还成立了良种基地建设专家组。部分省区建立了试点工作调度制度,明确由专人负责,如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等4省要求试点单位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报送试点工作进度,江西省印发了4期试点工作简报。
(二)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通过编制实施方案、下发试点实施意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补贴资金的用途。内蒙古、江西、黑龙江等3省制定了试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施工定额》。二是加强试点任务与资金检查验收。大部分试点省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下发文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山东、湖南、四川、陕西等4个省还制定了试点检查验收办法。江西省对良种苗木培育单位先预拨补贴资金的30%,试点任务完成并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后再拨付70%。
(三)加强培训,提升科技支撑水平。一是坚持走生产、科研、管理相结合的路子。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部与林业科研院校签订了技术协议,确保在基地建设需要技术指导的关键时点能得到技术支撑服务。二是加强技术培训。2011年国家林业局先后举办杉木、落叶松、马尾松良种基地建设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200多人次。各试点省区市也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活动,对纳入补贴的国有育苗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指导。据不完全统计,各试点省区市2011年共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50多期,培训人员达1700人次。
(四)加强宣传,扩大良种补贴影响。国家林业局和各试点省区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宣传。如国家林业局在《中国绿色时报》和国家种苗网上连载《走进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专栏共27期。浙江省为配合补贴试点工作的开展,从2010年起启动了“森林浙江良种推广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推广100个优新品种,培训10000名农民,目前已印发行动简报24期。
四、试点成效
(一)林木良种和苗木的产量明显提高。据国家林业局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共生产林木良种23.4万公斤,优良穗条1.35亿株。启动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后,2010年共生产林木良种28万公斤,比2009年增加20%,生产优良穗条2.68亿株,增加97%。2011年共生产林木良种34.6万公斤,比2010年增加23.5%,生产优良穗条3.9亿株,增加45.5%。
(二)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是我国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的主要载体。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对良种基地内的林地进行抚育砍杂,对种源进行挂牌定桩,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江西省信丰县林木良种基地利用补贴资金对种源试验林进行了全面挂牌清理,共计挂牌1500个。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对老的油茶基因库进行重新界定,建立了永久性分类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林木良繁中心新建杨树种质资源库260亩,保证43个杨树新品种种质资源不致流失。
(三)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调控作用初见成效。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在对国有育苗单位给予补贴以增加苗木供应的同时,还要求采取限价销售措施,以缩小良种苗木与普通苗木之间的价格差异。2009年,国内杉木、马尾松等普通裸根苗价格为0.15—0.2元/株,良种容器苗市场价格为0.5—O.7元/株,补贴后每株良种苗木价格下降到O.3—O.5元,与普通裸根苗价格接近。油茶嫁接苗从平均2.1元/株降到1.6元/株,农民、林业职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纷纷选用良种补贴油茶嫁接苗。林木良种补贴政策的长期实施,将逐步挤压普通苗木的市场空间,为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奠定坚实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坚持补贴生产环节。从两年的试点情况看,补贴生产环节是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能够取得预期成效的关键。实践证明,只有在生产环节给予补贴,才能真正加大良种产量、提高良种质量、保护良种资源、推广良种应用。同时,辅以限价销售的措施,也能间接将财政补贴转化为造林主体得到的实惠。从理论上看,林木良种苗木的培育与农业良种不同,其所需时间较长、投入较大、地域特征显著的特点,也决定了财政补贴资金应集中于生产环节。因此,建议将补贴生产环节作为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的基础。
(二)增加补贴规模,扩大补贴范围。一是增加补贴规模。据国家林业局测算,2011年全国良种苗木生产能力约100亿株。按现有投入规模衡量,还存在一定资金缺口。此外,尽管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按照面积和一定标准测算补贴资金,但受资金总量限制,对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大的基地只能实行定额控制,这也影响补贴政策的执行。建议从2012年起,逐步加大林木良种补贴资金规模。二是扩大享受补贴的树种范围。我国林木种质资源丰富,各地均有本地适生的、重点的造林树种。受补贴规模的限制,2O10—2011年期间,仅将部分地区的部分树种纳入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范围,并规定每个试点省区市补贴树种数量不得超过5个,每个育苗单位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2个。建议随着补贴资金量的增加,逐步扩大享受补贴的树种范围。
(三)提升补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在综合分析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提升林木良种补贴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尽快制定出台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二是研究建立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