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真求实,即存下真实的,追求实在的。教人踏实行事,踏实做人。此概念经常与诸如“实事求是”等概念一同使用,如“实事求是,存真求实”;是一个意识形态范畴的概念,进一步属于社会道理德领域,亦可做为某种形式的价值观。

正文

涵义

存真求实,即存下真实的,追求实在的。教人踏实行事,踏实做人。此概念经常与诸如实事求是等概念一同使用,如“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如存真求实去伪辟谬;是一个意识形态范畴的概念,进一步属于社会道理德领域,亦可做为某种形式的价值观。常见于中国共产党的语境当中。

通常叫做志书的“价值原则”或“核心价值准则”,也有人称为“道德准则”、“志书灵魂”或“史德”、“志法”。中国古代几千年,人们所推崇的史德志法是“秉笔直书”,其涵义是说,编史修志者秉笔在手,要对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记述“不虚美、不隐恶”、“其文直、其事核”,评人论世不随意褒贬,不以私害公,不以情违理,亲者不以瑜掩瑕,仇者不以瑕掩瑜,做到“书法不隐”的直书实录。“秉笔直书”虽有如实记载历史真实面貌、反对“曲笔”逢迎或恶意篡改史实的正面意义,但旧时多成为志家自我标榜的口号,绝对的“秉笔直书”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实际上都难以跳出当时的历史局限,并且也是根本做不到的。对涉密事件、片面见闻、有害之辞、迷信不健康的事情,据实直书将危害当代、贻害后人甚至遗患无穷,所以在编纂新方志中,经过扬弃,用“存真求实”取代了传统的“秉笔直书”。

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要“存真求实”,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历来的优良传统和思想路线。“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在修志工作中“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用史料全面、系统、客观地体现和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和事物发展的固有规律。志书以真实、准确、可信为本,这是志书的基本特征。唯存真求实、存史资治才可流传百世。名志、佳志、良志都以其资治当代、通鉴后世而名垂,不真、不准不能为明鉴。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存真求实”的基本原则,才能编出高质量的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