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落在大伯家,有责任和义务给大伯养老吗?

户口落在大伯家,有责任和义务给大伯养老吗?

户口落在大伯家,有责任和义务给大伯养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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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2023-06-05 14:36:47
共有5条回答
不老的酒03月15日
回答于 回答于03月15日

你的户口落在大伯家,意味着什么?从农村民风俗讲,那就是过继给大伯,成为他的养子女,他也是你们的养父,加之经过政府,民政部门批准,从法律上讲,合理合情合法,当然老了,你自然就是义务合法赡养老人,大伯家产必然由你继承,有害有利,是自然规律,当时的协议,写的很清楚,内容包含着,大伯吃喝拉撤住,在世养怜,死后葬埋,有义务向大伯负责,推诿抛弃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老人一张诉状,把你送进没风地方,轻者批评教育,拘留几天,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传输人品质孝敬善良美德,养儿防老,种地纳粮,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什么可说的理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得过且过,道德议论遣责,臭名远扬,拖垮你一生,这就是严重后果,最好的办法,把大伯当做親生父来赡养,关心照顾他的平常生活,起居穿住带,也显示你心底善良,知恩图报,有品有德,今天的幸福美好条件,少不了大伯的艰苦付出,吃水不忘打井人,是个道德原则问题,对吧。

不必长短高低深浅大小03月14日
回答于 回答于03月15日

(作者:一位参战老兵妻子)这个问题得看什么原因,若把户口落在大伯家,大伯无儿无女,从小把你过户名下,并抚养长大,用毕生的心血与精力,投资在你身上。他养你小,你养他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做人不能忘恩负义。若你大伯有儿有女,并没为你付出什么,你是自己父母养大,只是为了逃避以前特别严的计划生育,或考大学户籍地有分加……自身利益,把户口落到大伯名下,这种情况常理上来说,你没有责任给大伯养老,但过年过节,适当拿些钱买点礼品孝敬大伯,是理所当然的,知恩图报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若你大伯是单身老人,不论什么原因落户在大伯家,都有责任给他养老,因为你把户口落在他名下,剥夺国家为他赡养的资格,你具备赡养人的能力,他就没法申请五保户,贫困户,如今年岁已高,无依无靠,又赚不到钱,生活得不到保障,是因你过户在他名下造成的,不论从法理还情理来讲,你必须给他养老。何况你是他亲人,也不忍心看到大伯过着凄惨的晚年,出于同情你也不能无动衷,相信你是个善良之人,会让你大伯有个幸福的晚年。(写于2023年3月14日)4日)

未雨绸缪18097305803月09日
回答于 回答于03月15日

你所说情况是很客观的,当时计划生育年代,要求一家只生一个孩子。当时你家孩子看来已经有你哥哥了,你生下来时,如果不将你的户口落在你大伯家,你家就算超生,是要罚款的。这种情况大家心知肚明,完全是应付计划生育,绝对不是父母将你送给大伯做女儿。可是,就为了少交几千元的罚款,你们确确实实的定了协议,签字画押,经政府审批将你过继给了你的大伯。不过,这可以视为形势所迫,并不是当时真实想法。由于你大伯是单身,所以你才有机会将户口下在你大伯家里,如果他有媳妇儿,他就不会让你占据他的生育指标。由于当时法律意识单薄吧,没人想到你大伯的百年之后,现在好了,你大伯成了孤单老人了,需要有人养老了,有人想起了你们所签定的“过继“协定,而你确实也没有做好这个思想准备,这就产生了矛盾。从法律上说,侄女确实没有抚养大伯的法律义务,虽有一纸过继协议,但大伯确实没有做到对姪女的养育责任。所以,从法律角度上去找伯父的合法养老人,怕是不容易。应从亲情范畴内去寻找伯父的供养人。请问,以前所签"过继"协议,现在法律上还承认有效吗?由于当时有对付计划生育的情由,所以当时的协议应取消。恢复大伯的无儿女的五保户待遇。纳入国家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活动中。你大伯一旦进五保集中供养,这样养老就只剩下去世操办一事了。在农村国家对去世五保人员有4-5000元安葬补贴。不足部分就需要亲属帮助了。一般由姪子出头操办,其遗产归操办人所得。

我才是成珏03月12日
回答于 回答于03月15日

你只是户口落户在大伯家、如无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你就没有责任给你大伯养老!从亲情的角度上来说尽点义务还是应该的!这是你自己去衡量的事情!

吴成野03月10日
回答于 回答于03月15日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以善养德。户口落在大伯家,等于一家人。人生几十载,金钱是世外之物,如果把自己当成是大伯的親儿子,也是人生中一种喜事。多做善事,多积一些德行,会在自己的人生中,添加更美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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