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现“非法讨薪”惨案,欠薪者被捅伤,恶意欠薪何时休?

四川绵阳现“非法讨薪”惨案,欠薪者被捅伤,恶意欠薪何时休?

四川绵阳现“非法讨薪”惨案,欠薪者被捅伤,恶意欠薪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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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2023-05-24 12:26:20
共有5条回答
李少军lishaojun05月04日
回答于 回答于05月04日

前些年流传这样一句话:沒有买卖,就沒有杀害,反过来说也可以,特指保护动,物;那么,“恶意讨薪”可以前置,“恶意欠薪”不也可以前置吗?只强调前者,淡化后者,厚此薄彼,显然不公平。事实是欠薪在先,讨薪在后,之所以将位置颠倒,是强势者对弱势群体的“碾压”,抢夺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人间公理:没有“恶意欠薪”,何来“恶意讨薪”?作者赞成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纷争,不要有过激、极端行为;但产生问题的来龙去脉、先后顺序不能颠倒。理应把颠倒的是非再颠倒过来。

大笨熊教练05月04日
回答于 回答于05月04日

什么叫恶意讨薪,这意思欠薪是正常的是善良的,而讨薪是恶意的,你不欠人家工资人家能讨薪吗,就是因为恶意欠薪所以才会出现恶意欠薪,如果全都恶意欠薪,那么只能恶意讨薪了,建议立法恶意欠薪立即枪毙,才能避免更多的社会危害,才能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人家讨薪是正常权益的维护,为什么加一个恶意,是恶意欠薪才把人逼成这样,即使这样也不能说成恶意讨薪,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就是恶意起诉,恶意防卫,恶意抓坏人,恶意帮助别人,最好什么都别干,否则就是恶意行为,全部饿死算了,就不会再有恶意讨薪,这已经是最善良的行动了,没有公司领导全部放火烧死,已经够便宜的了,还好意思提出恶意讨薪,法律讲究的因果关系,你不欠薪,自然就不会有讨薪,既然正常讨薪不成,那也只能这样子了,很多人就是觉得没多少钱,别人不敢怎么样,所以才胆大包天,恶意欠薪,干完活不给钱,让人家怎么活,既然活不下去,只能这样,建议讨薪可以采取任何行为,并定性正当防卫,因为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没有人敢欠薪了。

张博洋解说05月05日
回答于 回答于05月04日

什么叫非法?有法律不给薪水的?还是老百姓辛苦的付出不能要报酬?什么叫非法?解释一下吧

网事如烟19755354505月04日
回答于 回答于05月04日

欠薪者活该!什么非法讨薪,恶意讨薪,明显是为资本站台!旧社会黄世仁那不是冤呀

装清醒05月04日
回答于 回答于05月04日

非法讨薪,恶意讨薪这种现像,这种词,这种情况的出现,本质上反映出社会的结构是丛林结构,同样存在的还有城信、契约精神的缺失与法律本身的残缺与不公。如果都有城信与契约精神,永远都不可能有恶意讨薪的出现,而恶讨薪的另一面恶意欠薪同样不存在。有恶意讨薪必有恶意欠薪,而作为绝大多数靠劳动而生存的人群,数量虽大却是真正的弱势群体,而作为道德最低底线的法律,如果是公平的、能让大多数人相信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公平解决问题的,就会被弱势的一方倚为最后的依靠。而当法律只能具有某种特殊功能或使用成本太高的而无力支付时,无力使用的一方只能抛弃,选择另寻它法。人人皆知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但那是因为还可以通过其它不杀人的方式解决问题。象这种因讨薪而杀人的情况,杀人者未必就是恶人,很可能是被欠薪者断了生源而逼到以命相博,而剥夺他人生存能力的人至少不是善良之辈,也可能被杀者也是被害者(也是因为别人欠他的钱导致他的无力支付,欠薪者也是代人顶罪),而作为道德最低底线的法律,只能说明法律本身是残缺的或者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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