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会查到。
因为大部分中小型的公司都不会做【背调】,也就是“背景调查”,没有那个财力人力和精力,所以即使你跟上一家公司最后分得不太愉快,如果下一家不是几百人以上规模的大公司的话,一般也不会受影响。
常规的背景调查主要分三层:
一、个人信息层面。
比如你的真实身份、最终学历、职业资格证、个人信用、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时间等等,这些都是最为表层的个人信息,不需要动用太多的资源,哪怕是小公司的人事部也都可以查到,所以这些资料要做到真实有效,假的人家一下就看出来了;
二、工作经历层面。
比如你曾经就职过的公司名称、在每家公司的具体任职区间、是否有过劳动纠纷、竞业协议纠纷等等,这算是个人职场信息的第二层。
有些公司懒得查,或者查了,发现跟你在面试时宣称的有些出入,只要差别不大一般也不计较,企业终归还是需要能做事的人才,只要工作能力可以保证就可以。
我面试过很多候选人,有些人会把两段比较短的工作经历整合成一个,这样简历上会好看一些,但其实,只要你入职了,人事去给你交社保,就能看到你过往真实的任职时间了……但一般情况下,谁也不会闲的拿这个说事的。
三、工作表现层面。
比如你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过往直属领导评价、平级同事评价、办公室人缘、团队配合度等等。
以前我的部门里一个小伙伴,跳槽到了某大厂,大厂人事部是真的会做背调的,我就接到过类似的电话,小伙伴提前在扣扣上跟我打招呼了,说找了新工作,她把上一任主管的名字和电话都写我的了,希望我帮她说几句好话。
下午背调电话就来了,对方自我介绍说是某某公司的,希望了解那位小伙伴在我们公司时的工作表现。我反正就捡好听的说,然后注意保护小伙伴的隐私,只谈工作表现这一块。小伙伴后来也顺利入职那家公司了,也算是得偿所愿……
不过我听说,很多候选人的背调,都栽在最后一层——也就是【工作表现】这个层面上的调查。可想而知,或许是这个候选人在上一家公司离职的时候跟公司撕得不太好看,所以人家也不想给他好过,估计在接到背调电话的时候把候选人狠狠摩擦了一番。。。
所以你看,在职场上,【好聚好散】是夺么滴重要啊……
一般来说被上家公司辞退,下家公司会知道,因为一般比较正规的公司在录用求职者前,会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求职者面试时表达的相关信息真实性。 至于被上家公司辞退会不会影响下家公司对你的录用,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个人人品,比如偷盗、打架、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或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经常性的旷工、迟到等,是这种求职者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被辞退,即使个人业务能力再强,下家公司一般也不会录用,因为企业用人,人品几乎是最看重的。 如果非个人原因 ,比如不认同公司加班文化,不满领导替同事仗义出头,不愿意和某些领导同流合污等不是人品问题,反而能体现个人坚持原则和做人底线等原因被开除,找工作是不太会受影响,有时反而还是求职的一优势,因为每个公司人才需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如果因个人能力被辞退,也没关系,各岗位要求不一样,找个与自己能力匹配的工作就行,下家公司是否录用你,取决于你是否达到了其招聘岗位的需求标准,而不是你的能力是否与上家工作岗位相匹配。此外,因家庭原因比如公司要长期外派,而你考虑家庭又不同意而被辞退的,一般找工作也不会受太大影响。 总之,身正不怕影斜,只要行的正,坐的直,被公司辞退不丢脸,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小公司一般不做调查,大的公司会做背景调查,可能就会知道你其实这原因。
比较大型规范的公司,在录用人之前都会做背景调查。就是向你的上一个单位,了解你的工作的情况和辞职原因,会通过一些渠道进行了解,也可能直接那个公司人事部打电话,了解核实你辞职的具体原因。如果你是因为那个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的原因而辞职,公司不录用你。
如果是因为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什么的,公司对你的评价很差,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录用,与否是录用是公司的一个自主权。
我们在一个公司离职的时候,最好做到好聚好散,做相应的交接配合工作,不要任性, 不要拍拍屁股不做交接就走人,使公司遭受什么损失, 有可能会影响到你在夏姐家公司的录用。
1、在试用期被辞退了,面试下一个公司时,直接说明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然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就可以的,试用期本身就是一个双向考虑的时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作出选择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会,地方人力资源的系统或者他们自己组建的群里会挂名,一开始我也以为辞职了就会跟下家单位没什么关系从心开始,遇到事实之后知道,我想的简单了,就算系统人事档案不备注,他们(地方企业hr或者私营业主之间)也会组织一个交流群一样,在里面胡说八道,我的很多份工作都是因为一个跟自己过不去的1975年的表姐在那样群里说谎影响的。
这个应该取决于你公司的规模以及你是否想让下家公司知道了,某些小公司的信息可能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透明,就算你在简历里面些的很详细了,可能面试你的HR根本都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是比较大的公司,或者你应聘的公司是比较注重你过去工作经验,或者你面试的岗位是比较重要的,那可能会对你以前的工作经历比较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