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过类似的聚会喝酒后坠亡诉讼案件,结果相反,虽未签免责声明,但法院也判决我方当事人及其他参与喝酒人员,均无需担责。
判断同饮者是否应担责的“三看”:
一、看其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例如强迫性劝酒,强行灌酒,拼酒,斗酒等,从而使他人陷入危险状态。
二、看其是否已履行法定义务。
聚会的组织者,对全部聚会人员均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例如劝阻过度饮酒、提醒阻止酒后开车、照顾、护送等。
聚会的参与者,如存在劝酒、斗酒等先行行为,造成他人醉酒的,对醉酒者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例如要酒后进行适当的照顾,阻止其酒后驾车等非法行为。
三、看伤亡结果与喝酒行为有无因果关系。例如喝酒者神志清醒可自主行走,被送回居住小区门口后,拒绝他人护送,之后在小区内高坠身亡;再如,醉酒者已被安全送到家后,再次自行外出遇车祸而受伤或死亡。
【结论】“喝酒免责声明”是否有用?如果组织者或参与者存在上述侵权行为,或者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造成喝酒者伤亡的,《民法典》第506条明确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规定为不得免责事由,故《喝酒免责声明》并不能免除其责任。反过来说,如果组织者或参与者不存在上述侵权行为,且已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即使没有《免责声明》,也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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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类在喝酒以前共同签订的《免责声明》,其实并无法律效力,并不能据此免除同饮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以这起案例,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法律知识。
据报道,广西南宁男子孟某与3名朋友一起喝酒,喝酒以前4人一起煞有介事地签订了《聚会声明》,一致承诺若有人喝伤、喝死纯属个人不自量力,概与他人无关。
结果,当天晚上孟某喝得酩酊大醉,酒友将其送至家门口的路边后就扬长而去,孟某不慎失足坠亡。孟某家属一纸诉状将3名酒友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像这类预先免除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所以,3名酒友不能仅凭《聚会声明》主张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对于这起坠亡案件,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超出自己的酒量饮酒,属于他甘冒风险,应当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当然,3名酒友没有尽到合理限度的照顾义务,明知他已深度醉酒,还把他送到有坠亡风险的路边后就离开了,对他的坠亡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3名酒友共同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8万元。
不可理喻!如果都是成年人喝酒,出了事同一桌的人都要担责,大家不觉得可笑吗?都不可预料的事情担什么责?为何不出个禁酒法律,喝酒只能允许一个人单独喝,俩个人以上含俩人在一起喝酒违法,这样不更好吗?
现在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我老了吗?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什么酒量不知道吗?别人又没硬要你喝!怎么就要这个赔那个赔,赖这赖那的呢?
喝酒前签免责声明有用没用,关键看当事人在酒桌上及后续表现。
1、喝酒前虽签了免贵声明,但酒桌上却一味地拼酒,劝酒,根本不顾及饮酒者的承受能力,如果饮酒者因此出了意外事故,就算你签了一百条免责声明,也无法推脱你应负的民事责任。
2、酒桌上没有强迫他人饮酒或者劝酒,当饮酒者处于酒醉状况,你虽签有免责声明,但你仍有照顾好醉酒者的义务。这里所说的照顾义务,就是将醉酒者送至医院,让医护人员帮其醒酒,或者将醉酒者安全地送到家,交给他的亲人照顾,当然,也可以是你一直亲自照顾。一旦你没有尽到照顾义务,致使醉酒者出现意外事故,你仍须承担法律责任。
由上可知,喝酒前签订免责声明没有实质意义,这种声明是不能与法律相抗衡的,一旦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法院只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认定当事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即使喝酒前大家签订免责声明,如果喝酒喝出了问题,同桌喝酒的也不能避免连带责任。
喝酒多,明明知道是有危害的,大家可以预见的,所以喝酒前的免职声明是无效的。法律,讲究证据,推论因果,讲究程序,同桌喝酒一人坠亡了,所有的事实、证据、因果、过程都有了,就会担责。
喝酒危害性多,有酒后误事,酒后胡言乱语,酒后乱性,酒后事故,酒后泄密,酒后风狂,酒后突病等等。所以,与人喝酒,要想一想,三思而行。
时下,关于因共同饮酒而引起的某些损害后果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发生纠纷后,有的承担一定责任,有的不承担责任。那么如果饮酒前签订免责声明或协议能否免除共同饮酒人因喝酒造成的一切后果呢?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是对人身方面签订的免责声明或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对财产方面的免责则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效的。具体可以从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民法典》506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生命健康至关重要,法律予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不会因为签订免责条款就免除承担的法律责任。
朋友聚餐或其他形式的聚会活动,大家欢聚一堂,喝点小酒助助兴,活跃气氛,拉近感情,本来是挺好的事,但在共同饮酒过程中,还是要注意一些问题,第一不劝酒,第二发现酒醉者后要妥善安排,出现不适时,及时送医。
我是一个开大排挡的,对于聚餐饮酒出事这问题,让聚餐人担责一部分是应该。因为聚餐都是一些自认酒量不错的人对别人灌酒,别人在旁起哄,很少人劝阻,反而是一些说是要开车的人忍住不喝。
烟、酒税在我们国家占很大的比率,自古酒水是就成为人们加强联系的情感纽带,当然时下生活水平提高了,各种流局花酒惹出许多事端: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酒是背后最大的推手。虽然成年人都有自制或自理能力,但时下的城镇、乡村的确出现很多不规范且不文明的酒局,前面规规矩矩,二、三两马尿一下去:来来来,是兄弟干一个;够朋友换一杯,不干不是哥们,好事成双,茶三酒四…所以说喝出了问题肯定要担责任的,除非你有与你无关的证据或者他的死显示与你没半毛钱关系否则法律是不会跟谁开玩笑的!年青人们自制一点吧。酒是好东西,但喝乱了最容易出问题!
从这种案例可以看出,越来越冷漠不光是公德,某些方面,也导致了现在人人都有一颗防备之心
没用。酒精伤身乱性,少喝为宜。即使中国有博大精深的酒文化,也要量力而行。提倡聚餐AA制,自己吃什么自己负责。兄弟姐妹情份要讲,法律责任要厘清。
没用,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劝酒不斗酒,如果喝醉了,能安全送其回到家里,就可免责。